董事會績效評估

本公司董事會於107年11月8日訂定「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辦法」,於每年年底由董事會議事單位、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成員,就「董事會及董事成員」及「功能性委員會」進行內部自評。

評估範圍 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 功能性委員會(審計、薪酬委員會)
評估週期 每年一次
評估期間 113/1/1-113/12/31
評估內容 1.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2.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
3.董事會組成與結構
4.董事之選任、專業及持續進修
5.內部控制

1.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

2.董事職責認知

3.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
4.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

5.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

6.內部控制

 

1.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
2.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
3.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
4.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

5.內部控制

本公司董事會及兩個功能性委員會評估結果皆為「優等」,足以顯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功能與運作效率良好。
評估結果已於114年3月3日董事會報告。